3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2008年第26號《關于批準對松陽茶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自批準即日起對松陽茶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松陽茶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
公告規定,松陽茶包括松陽銀猴的保護范圍和質量技術要求。保護范圍為浙江省松陽縣現轄行政區域。并對松陽茶包括松陽銀猴的品種、立地條件、栽培管理、鮮葉采摘、加工工藝、質量特色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同時對專用標志的使用提出了要求,在松陽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浙江省松陽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