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茶葉種植新規范28日正式實施
必須從正規渠道買農藥,不得到非法銷售點采購無產品標準及合格證明、超過保質期的農藥,創建生態茶園,將農藥殘留降低到規定標準范圍內。“3·15”前夕,省質監部門把即將于3月28日實施的省地方標準《茶葉安全生產種植技術規范》,送到了“中國龍頂茶之鄉”開化的茶農手中。
茶葉農藥殘留不容忽視
茶葉對農藥殘留要求十分嚴格。近年來,茶葉消費國都不斷修訂并提高農藥允許殘留標準,對茶葉生產提出更嚴格的要求。
作為重要出口產品,我國茶葉在國際市場上屢受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困擾。從茶葉出口的問題來看,農藥殘留仍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國外發達國家和地區,出于對保護人類健康的安全考慮,對茶葉制定了非常苛刻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
根據WTO規則,我國農產品出口不僅應滿足國標要求,也應符合進口國家和地區的質量安全要求。要從根本上解決茶葉出口農藥殘留的問題,最根本的措施應該是從生產環節入手,實施良好農業操作規范。
茶葉要按標準規范種植
我國茶葉出口頻遭國外農藥殘留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對茶葉進口國相關殘留標準的了解,以及沒按良好農業操作規范組織生產。
去年,省標準化研究院和省農業科學院農產品質量標準研究所,起草完成了《茶葉安全生產種植技術規范》。該標準不僅提供標準化生產的規范,還提供了最新的國外茶葉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為我省茶葉生產和出口提供參考借鑒。
茶葉種植不得濫用農藥
《規范》要求全省各地茶農要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完善茶葉生產的種植管理規范,加大對茶葉源頭質量的控制,大力發展無公害茶和茶葉,從而使茶葉的農殘得到較好控制。
同時嚴把農藥的使用關,多采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等非化學技術,在采用化學農藥防治茶葉病蟲害時,要選擇合適的品種,并按農藥的合理操作規范使用。
茶樹是一種多年生作物,對于茶樹的病蟲害防治,應遵循“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植保方針,從茶園整個生態系統出發,綜合運用各種防治措施,創造不利于病蟲草有害生物孳生和有利于各類天敵繁衍的環境條件,保持茶園生態系統的平衡和生物的多樣性,加強各類病蟲草害控制,將農藥殘留降低到規定標準的范圍。
另外,及時掌握國內外茶葉標準的信息,及時調整茶葉生產用藥,避免產品出口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