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茶網(wǎng)杭州站訊:“收藏普洱茶可以升值,年收益將不低于16%,只要簽訂銷售合同,公司上市后還可以獲得原始股”,云南鴻如茶業(y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興華等14人用這些聽起來十分誘人的條件,在杭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涉案金額高達上億元,1000余人深受其害。
近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存款罪,依法批捕了李興華等14名犯罪嫌疑人。
案發(fā)經(jīng)過:“肥皂泡”套牢1000余人
2007年6月、2010年的10月以及2011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興華為了達到自己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分別注冊成立了云南鴻如茶業(yè)有限公司、杭州鴻如茶葉有限公司和香港鴻如文化發(fā)展控股集團三家公司。
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間,李興華又伙同董忠義等13名犯罪嫌疑人,在杭州先后以“云南鴻如”、“杭州鴻如”公司的名義,通過公共場所散發(fā)贈券和召開品牌推介會的形式,針對老年群體進行公開宣傳。
他們告訴老年人,收藏普洱茶可以升值,而且保證年收益不會低于16%。購買后,只要把這些普洱茶放在公司,等著收利息就行了。
另外,李興華等人還宣稱公司今后將通過香港鴻如文化發(fā)展控股集團進行海外上市,如果和公司簽訂普洱茶銷售合同或委托銷售合同,就會按照合同中所購買的普洱茶數(shù)量配發(fā)原始股。
通過這一系列的宣傳,李興華等人在這段時期內(nèi)共非法吸收了高達1.27億余元的資金,1000余人上當受騙。
案件警示:高回報往往意味著高風險
檢察官提醒說,當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類犯罪大多存在隱蔽性強、欺騙性高、危害性大等特點,犯罪嫌疑人往往通過銷售商品、辦理會員卡、認購股權等形式,以明顯高于市場收益的高回報作為誘餌,有時還會通過頻繁參加公益活動、慈善行動等手段來營造其企業(yè)虛假繁榮的景象,以達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