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勐臘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建立全覆蓋執法監測監管體系,對破壞森林資源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期間,該大隊接縣林業和草原局森林督查涉林違法線索稱,在易武鎮曼臘村委會帕溪河村集體林地出現毀林種茶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家住勐臘縣易武鎮曼臘村委會帕溪河村的羅某某,在未經批準、未到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進入林區砍伐林木后種植300余株茶苗進行管理。羅某某在種茶管理茶地的過程中砍伐林木34株,圍剝樹皮8株,樹種為雜木,損失林木活立木蓄積為1.754立方米,侵占林地面積1.77畝,林地權屬在集體林范圍。該大隊民警責令羅某某馬上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林木3倍的樹木126株,并處以毀壞林木價值3倍的罰款1578元。
6月9日,該大隊民警在核查勐臘縣林草局移交的疑似違規圖斑案件線索中發現,勐臘縣象明鄉曼莊村委會象山苗寨的周某三,在未經批準、未辦理林業相關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到勐臘縣象明鄉曼莊村委會象山苗寨附近,擅自種植茶樹,并以每年鋤草的方式,侵占林地面積1.47畝,涉案地塊的權屬為國有林。該大隊民警責令周某三馬上停止違法行為,限期3個月內恢復原狀,并處以每平方米2元的罰款共1960元。
來源:云南法制報